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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老公要去學校了,結果,他才出門沒兩分鐘就接到他的電話說我們車子不見了!!! 天呀,怎麼可能呢?沒有任何的跡象,車子憑空不見了。第一個想法是“被偷了?!”開始想誰是犯人,老公的車鑰匙其實不見很久了,現在他都是用備分鑰匙在開車,之前在家裏找不到後剛好又有維修工來家裏兩天裝窗戶,所以,我一直懷疑鑰匙如果不是被程小涼丟到袋子裏被當成垃圾扔了就是被工人偷走。我一直就很擔心車子會掉。唉。

一堆亂七八糟的想法胡亂塞腦,老公是很鎮定的先打了電話給我們的社區管理處,問他們有沒有因為任何施工理由移走車子,雖然這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老公還是先打電話確認了,結果,他們居然給了我們拖吊場的電話要我們打去問問。怪了!那就打吧,還居然真的我們的車子被拖吊了。停在家門口停車位裏的車隔天一早就被拖吊,這也太怪了吧。而且還要我們付220元美金去贖回。聽了差點沒昏倒,220美金我可以喝上大杯Frappuccino 45杯了呢! 當下老公決定去社區管理處抗議,我也就帶著小涼跟去,一肚子火正好藉此找個人發一發。

到了leasing office,一位小姐拿出了我們車子的照片,說拖吊的理由是我們的車牌過期“三天”了。一想,應該是MVA寄來renew的貼紙寄丟了,我和Ken也忘了。但,這是什麼怪理由拖吊我們的車還要付220U.S.D去拿車?法律上根本沒規定他們可以拖我們的車。他們也管太寬了吧。不過和這位小姐吵了半天是沒有結論,本來我還想繼續和她理論的,可是Ken覺得只是多費唇舌而已,就拉著我離開了。在門口碰到一位鄰居,聊了起來,大家結論是我們的社區一定有和那家拖吊場勾結收回扣。唉,實在是很不甘心,很想去告他們。Ken說,我們就搬家吧,反正這個社區愈來愈壞,仗著環境比較好,就對已經住進來的住戶為所欲為,隨便變更住戶條款,朋友在續約時就被亂漲房租,亂調水電瓦斯費(以前住進來時合約上是說都包括在裏頭的),想到明年要續約時大概也會碰到同樣的問題,想想,搬家吧。雖然又會是個大工程,但,或許,也是該搬的時候了。只是得和這些好鄰居分開了。

總之,倒楣透頂的一天。心情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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