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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恭禧我順利找到喜歡的工作,K 的paper也順利被Cell accept. 他買了個禮物送我們兩個﹣iphone 3GS。

對於 K 這個 3C 迷來說,他「調查」iphone粉久了。從第一代,他列入觀察到去年他買了HTC的手機,到這次他終於說服我也願意使用iphone了。

我本來一直對iphone沒什麼感覺,我使用手機還是一直停留在打電話,接電話,最多偶而發個簡訊而己(話說,我發中文簡訊的速度極慢,每次下班坐車去找K,明明過兩個路口左轉要到了,我開始按簡訊,還沒按完,車子己經到了:()。
於是,我對手機,就一直只限於可愛的電話要求,所以日系手機是我的最愛。

這次買了iphone後,忽然發現,原來現在手機功能的強大(難怪K頻頻叮嚀我們要多學習,才不會落伍)。雖然還不是很懂,不過上網的速度真是蠻快的,再和我家裹的大蘋果一同步,通訊錄,行事曆什麼都很方便。(第一個先把餐廳都輸入,這樣以後出門就不用帶著名片了。)
我也裝了FB, Plurk(現在沒有這兩個,我大概會活不下去吧)。K又說,我以後沒有藉口不更新部落格了,因為我可以用手機照個相,就直接上傳到部落格!好吧,這樣,我就可以偷偷的把實驗室的照片上傳出來:)讓大家看看,其實我也是有很認真的時候的(認真在實驗室擺飾照相?:p)

另外,iphone 裹有 itune, map,也有 指南針(轉呀轉蠻好玩的,不過我看不懂)。而且蘋果的最美之處就是介面乾淨,字體精緻。所以瀏覽起來心情很好。

有了手機,衣服是很重要的,找了半天,決定繼續支持bone collection (http://www.fruitshop.com.tw/ch/iphone.html), 自從上次回台灣看到他們的設計作品,我也買了他們的捷運卡夾後,就很喜歡這種果凍感的設計。所以這次,先選了他們的iphone bubble.
他們也有附個營幕保護貼。(這次買粉紅的,不過我想,我會再買個橘的)。總之,裝起來整體感不錯,重點是可以繼續掛我們的手機吊飾!!

最後,來一張我的新歡和舊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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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uffyki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